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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实施四周年|向“无袍法官”致敬!
作者:政治部  发布时间:2022-04-27 10:55:35 打印 字号: | |


人民陪审员,常常被人们形象地称为“无袍法官”。在我国,符合年满28周岁、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等条件的普通公民,有机会通过随机抽选的方式被任命为人民陪审员,以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维护司法公正。

2018年4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通过。这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关于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专门法律,成为了人民陪审员制度进入崭新发展阶段的里程碑。人民陪审员制度在推进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涿州法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相关规定和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扎实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在科学的选任机制下,组建了一支通民情、知民意、接地气的人民陪审员队伍。2021年,涿州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参与陪审案件1203件,陪审率达95.70%。

人民陪审员来自于各行各业,能够在审判中提供相关行业意见和专业知识,能够在法院与当事人之间架起一座理解与沟通的桥梁,能够实现法律与民意的有机统一。通过与当事人及公众面对面、“零距离”的沟通交流,人民陪审员讲情理,法官讲法理,情法交融,达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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