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涿州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诉前调解团队成功调解一起运输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为表感谢送来了一面锦旗。
原告张某通过某物流公司接到一桩送货生意,为被告李某运输货物,在将货物安全送达后,原告张某迟迟未收到运输费用,遂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李某支付该笔款项。
涿州法院坚持调解优先的工作思路,将案件分流到诉前调解中心,调解员宋金勇查阅案件相关材料,了解到被告李某已将运输费用交付给物流公司,但该物流公司因故未将该笔款项及时交给原告张某,原告张某误认为被告李某拒不支付运输费用,引发了原被告双方之间的误会。宋金勇同志经过多方了解,终于与该物流公司取得联系,通过多次释法明理,物流公司向原告张某支付了该笔运输费用,原告撤诉,双方当事人解除误会,握手言和。
涿州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努力为人民群众提高便捷、高效、低成本的解纷方式,在实现案结事了的同时,也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