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多名业主喜提“大红本”,涿州法院将“强制执行”与“善意执法”相结合,成功完成了向原告交付房屋的执行工作,实现了“双赢”。
近日,涿州法院通过一系列执行措施,规范文明执法行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让当事人充分感受强制执行力度,也秉承“善意执行”理念,多措并举,最大限度释放执行善意,为30多户业主解决了收房问题。2022年12月28日,业主代表为我院执行局送来一面“尽职尽责 真情温暖业主 雷厉风行 彰显法官风采”的锦旗和一封感谢信,表达对法院执行局的赞许和感谢。
据了解,马某、贾某、周某等三十余人,因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将涿州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至我院,经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我院判决涿州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承担延期交房违约金,并在指定期限内履行交付房屋的义务。判决生效后,该案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过程中,因小区物业公司与被执行人开发公司存在法律纠纷,导致申请执行人未能及时收房,影响了胜诉权益的实现。我院领导了解情况后,组织精干力量,充分进行研判,在法律实体和法律程序上同时发力,明确协助执行人的法律责任,最终在强大法律威慑力和善意文明执法理念双重作用下,成功完成了向申请执行人交付房屋的执行工作。
为此,申请执行人向我院执行局送来锦旗和感谢信,感谢法院干警用实际行动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执行局领导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会继续加大执行力度,多措并举、攻坚克难,不断提高执行工作效率,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全力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